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3-24  
  各研究所、学院及本科部: 
  根据疫情发展新形势,结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决定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做出进一步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工作
  (一)调整时间安排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相关研究所、学院及本科部(以下简称“培养单位”) 向国科大国际合作处(以下简称“我处”)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5月6日,请各单位安排好本单位网报人员提交材料的时间;录取结果应于6月下旬公布,具体以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各相关培养单位向我处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8日,请各单位安排好本单位网报人员提交材料的时间;录取结果应于8月公布,具体以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二)根据各相关培养单位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材料适当灵活简化。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三)其他事项仍以《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校发际字〔2020〕50号)为准,暂不调整。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
  二、第二批校内推选工作
  (一)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校内推选工作,申请人、相关培养单位应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执行。
  (二)时间安排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各培养单位向我处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请各单位安排好本单位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时间。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各培养单位向我处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请各单位安排好本单位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时间。
  (三)其他事项仍以《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补充通知》为准。
  (四)有关第二批申请人的校内初审结果以及网上报名阶段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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