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研究所概况
    • 所况简介
    • 所长致辞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 组织机构
    • 年鉴
    • 形象标示
    • 所训介绍
    • 园区风采
    • 联系方式
    • 地理位置
  • 国际交流
    • 国际合作
    • 国际会议
    • 合作项目
    • 中欧沿海城市环境影响评价联合研究计划
  • 院地合作
    • 合作交流
    • 合作伙伴
      • 政府部门
      • 科技(战略)合作企业
    • 成果转移及产业化
      • 投资公司目录
      • 成果简介
  • 科学研究
  • 研究队伍
    • 研究队伍概况
    • 院士风采
    • 杰出青年
    • 优秀青年
    • 研究员
    • 项目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研究组
    • 人才招聘
    • 招生信息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普及
    • 科普动态
    • 科普文章
    • 科普场馆
    • 科普纵览
    • 科普视频
    • 科普站点
    • 科普通告
    • 科普链接
    • 相关机构
  • 科研成果
    • 论文
    • 获奖
    • 专利
    • 技术成果
  • 党群园地
    • 工作动态
    • 党群机构
    • 学习园地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廉政教育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规定
    • 信息公开指南
    • 依申请公开
      • 公民
      • 法人/其他组织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 新闻动态
    • 头条新闻
    • 综合新闻
    • 学术活动
    • 科研动态
    • 最新论文
    • 媒体扫描
  • 学术出版物
    • 学术会议
    • 学术期刊
  • 部门单元
  • 专题报道
  • 网站地图
  • 邮箱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 网站地图
  • 邮箱登录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 首 页
  • 研究所概况
    • 所况简介
      更多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7月4日,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的事业法人单位,是目前国际唯一的专门从事城市环境综合研究的国立研究机构,位于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厦门市。
        研究所目前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和“生态学”两个一级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以及“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态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现任领导
      更多 +
      • 贺泓
      • 陈少华
      • 方荣良
      • 郑煜铭
      • 林卫东
      • 历任领导
      • 组织机构
      • 年鉴
      • 形象标示
      • 所训介绍
      • 园区风采
      • 联系方式
      • 地理位置
      所长致辞
      更多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自2006年成立以来,走过了近二十年不平凡的历程,坚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与区域创新相结合,努力建设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国家生态文明和城镇化建设提供前沿理论、关键技术和管理支撑。
        “十四五”时期,城市环境研究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国之大者”,锚定新征程中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与任务,强化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职责与担当,对标对表“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目标要求 ...
  • 国际交流
    • 国际合作
      更多 +
      • 城市环境研究所与联合国人居署签署谅解备忘录

        05-30
      国际会议
      更多 +
      • The James Hutton Institute Stephen Chapman教授到中国科学院宁波城市环境观测研究站做学术报告

        09-11
      合作项目
      更多 +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与英国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生态与水文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11-01
      中欧沿海城市环境影响评价联合研究计划
  • 院地合作
    • 合作交流
      更多 +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领导到访城市环境研究所03-31
      •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徐成主任一行访问城市环境所02-26
      • 首届“城市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亚洲区域国际研讨会在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举办02-26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成功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物质资源低碳转化技术与实际应用”培训班12-17
      • 东盟国家生物质高值转化及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12-17
      合作伙伴
      更多 +
      政府部门 科技(战略)合作企业
      成果转移及产业化
      更多 +
      投资公司目录 成果简介
  • 科学研究
  • 研究队伍
    • 研究队伍概况
      更多 +
        根据研究所的战略发展规划,研究所人员规模将达到760人,其中创新岗位人员200人,项目聘用人员210人,研究生300人,博士后、客座人员及访问学者50名。研究所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原则,紧紧围绕研究所发展规划,招贤纳士。为加快创新能力的建设,迅速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
        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招聘人才,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结构合理、具有竞争力的人才队伍,目前拥有各类人才约650人,其中职工250人,在读研究生350人(含联合培养),博士后和客座人员等约50人。职工中高级职称者8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获得者1人,国家科技进步
      院士风采
      更多 +
      • 贺泓

        中国工程院院士
      • 朱永官

        中国科学院院士
      人才招聘
      更多 +
      • 博士后招聘:新污染物社会代谢与多介质迁移归趋模拟研究05-15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陈伟强研究组招聘启事05-15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区域土壤环境与生物污染研究组(宁波站)招聘科研助理启事04-30
      • 杰出青年
      • 优秀青年
      • 研究员
      • 项目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研究组
  • 研究生教育
    • 介绍
      更多 +
        教育处是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的主管部门,也是研究所学位委员会的秘书机构。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和福建省等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研究所的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所研究生教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新闻动态
      更多 +
      • 城市环境研究所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会议">城市环境研究所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会议04-30
      • 城市环境研究所举办第十三届碧溪论坛04-23
      • 城市环境研究所举办中国科学院大学 “青马工程”社会实践项目活动04-15
      • 城市环境研究所举办联培生教育管理研讨会04-15
      • 城市环境所开展心理健康月活动——“压力管理”心理健康讲座04-01
      • 城市环境研究所2025届夏季联培毕业生工作培训会03-17
      通知公告
      更多 +
      • 2025年“申请-考核”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05-16
      • 2025年城市环境研究所与福建农林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04-19
      • 2025年“城市环境与健康”优秀大学生夏令营通知(第一轮)04-21
      • 2025年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所与福建农林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介绍03-24
      • 2025年拟录取推免生学习情况复查和政审通知03-13
      •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03-08
      • 导师介绍
      • 就业信息
      • 招生信息
      • 下载中心
  • 科学普及
    • 科普动态
      更多 +
      • 走进研究所,职工子女参观暨科普研学之旅

        2023-08-08

      • 城市环境研究所举办2023年公众科学日活动

        2023-05-13

      科普视频
      更多 +
      • 绿野仙踪.IUE植物导览地图展示视频

        2016-12-14

      • 火星照片是灰尘还是UFO

        2012-11-14

      • 科普场馆
      • 科普文章
      • 科普纵览
      • 科普站点
      • 科普通告
      • 科普链接
      • 相关机构
  • 科研成果
    • 技术成果
      更多 +
      • PM2.5防护口罩05-24
      • 一种雨水花园监测系统07-03
      • 废弃LCD提取铟成套技术与装备06-19
      • 高性能可见近红外光催化材料06-19
      • 论文

      • 获奖

      • 专利

  • 党群园地
    • 工作动态
      更多 +
      • 城市环境所在上海分院第五届“春花杯”职工羽毛球比赛中勇创佳绩05-20
      • “传承红色基因 勇攀科技高峰”——城市环境所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展党建学习活动05-15
      • 城市所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纪委会议05-15
      • 城市环境所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05-06
      • 城市环境研究所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04-08
      政策法规
      更多 +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09-09
      •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09-09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09-09
      • 中国共产党党章09-09
      • 中科院研究所综合管理条例07-19
      • 党群机构
      • 学习园地
      • 办事指南
      • 廉政教育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规定
      • 信息公开指南
      • 依申请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 首 页
  • 研究所概况
    • 所况简介
    • 所长致辞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 组织机构
    • 年鉴
    • 形象标示
    • 所训介绍
    • 园区风采
    • 联系方式
    • 地理位置
  • 国际交流
    • 国际合作
    • 国际会议
    • 合作项目
    • 中欧沿海城市环境影响评价联合研究计划
  • 院地合作
    • 合作交流
    • 合作伙伴
      • 政府部门
      • 科技(战略)合作企业
    • 成果转移及产业化
      • 投资公司目录
      • 成果简介
  • 科学研究
  • 研究队伍
    • 研究队伍概况
    • 院士风采
    • 杰出青年
    • 优秀青年
    • 研究员
    • 项目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研究组
    • 人才招聘
    • 招生信息
  • 研究生教育
  • 科学普及
    • 科普动态
    • 科普文章
    • 科普场馆
    • 科普纵览
    • 科普视频
    • 科普站点
    • 科普通告
    • 科普链接
    • 相关机构
  • 科研成果
    • 论文
    • 获奖
    • 专利
    • 技术成果
  • 党群园地
    • 工作动态
    • 党群机构
    • 学习园地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 廉政教育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规定
    • 信息公开指南
    • 依申请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
  •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定
  • 信息公开规定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02-16

    【 大  中  小 】【打印】【关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本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党和国家相关法规、文件以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本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三条 本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类型。 

      第四条 本所主动公开信息包括: 

      (一)单位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年度报告等工作信息; 

      (二)单位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科技研究、人事人才、国际合作、科学普及、年度统计与出版物等信息;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上述信息中如包含按第五条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则对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进行部分公开。 

      第五条 本所不予公开信息包括: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科研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条第(二)项所称涉及科研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如经权利人书面同意公开或本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可以予以公开。 

      本条第(三)项所称信息在处理完毕后,如不属于本条第(一)、(二)、(四)项范围,将被列为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 

      第六条 主动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之外的信息,为依申请公开信息。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分管所领导负责本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党政办公室是本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全所信息公开的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处室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本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拟订本所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推进落实; 

      (二)拟订本所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并及时更新本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协调本所各处室对相关信息的审查、报送与公开; 

      (五)督促、检查本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六)接受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七)完成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本所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所公开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十条 本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责任落实情况。 

      在公开本所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对业务范围内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因涉及国家秘密不能公开时,应当报中国科学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确定。 

      第四章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 本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由本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对拟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核实后,根据信息内容和受众特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本所官方网站、子站及相关网站; 

      (二)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关会议; 

      (三)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 

      (四)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 

      (五)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本条第(一)项为本所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本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在所官方网站设置并维护好“信息公开”频道。 

      第十二条 本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相关处室应当在该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报本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予以公开;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相关责任处室应当在本所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已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相关责任处室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有关信息。 

      相关处室拟公开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应提前商本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统一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或做出变更的,应报本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备案。法律、法规对该类信息公开与变更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本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编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投诉途径等内容。 

      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信息的类别、名称、内容概述等内容。 

      第十四条 除主动公开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所申请获取有关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工作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第十五条 本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信息公开申请,应当依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一)所申请信息属于应公开且已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所申请信息属于应公开信息,但相关处室尚未公开的,转请该处室向申请人提供相应信息,并督促该处室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三)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所业务范围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六)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可以不予提供;所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不予提供。决定不予提供信息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对于信息公开申请,本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将申请转有关处室,该处室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由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有关处室需延长答复期限,该处室应当作出说明并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由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有关处室应当以书面形式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在要求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但是,有关处室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商院机关、本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一条所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本所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单位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 本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尽量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本所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所需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原则上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日常办公经费中安排;因数额较大无法安排而确需收费的,执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减免其相关费用。 

      第五章 监督和保障 

      第二十一条 本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本所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本所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所纪检审办公室负责对本所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所纪检审办公室或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举报。 

      第二十四条 本所各处室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党政办公室责令改正。涉及违纪违法的,由本所纪检审办公室对处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本所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上一篇: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 © 2006-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闽ICP备09043739号-1
    地址:中国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邮编:361021Email:Webmaster@iu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