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事 项 | 地 点 | 需 带 资 料 | 备注 |
3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 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办理住宿 | 综合楼1912 研究生部 | 应届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报名审核时通知缺漏的材料 往届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名审核时通知缺漏的材料 | 住宿地点1、城市环境研究所公寓;住宿地点2、华大宾馆,考生具体住宿地点请见邮件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考生务必及时联系研究生部。考生请自备日常生活用品。 报到地点均在研究所综合楼1912办公室。 |
3月14日 | 上午 | 体检 | 厦门市第二医院 (集美总部) 集美区盛光路566号 | 1、1寸照片1张备用(背后请提前用背胶纸贴好); 2、身份证原件; 3、体检费自理,现场缴纳,约200元。 4、体检项目为:B超、心电图、胸片、转氨酶、常规、血常规、尿常规 | (1)在研究所住宿的考生早上8:00在研究所公寓楼下集合、领取体检单,在华大宾馆住宿的考生早上8:00在宾馆楼下集合、领取体检单,研究所统一派车前往体检部。为体检准确,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并于3月13 日晚9点后禁食。 (2)体检过程注意事项: A.完成缴费后请先抽血,抽血项目需有研究生部带队老师在场,否则无效; B.肝胆双肾B超项目完成后方可饮水、进食; C.完成所有项目后,将体检单交至带队老师,并领取早餐一份。 |
3月14日 | 下午 (14:00- 17:00) | 业务课一笔试 | 综合楼301 | 考前2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自备蓝/黑水笔、2B铅笔、剪刀或小刀(拆启试卷封袋用)、固体胶棒、橡皮等;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准考证对考试科目有特殊注明的,可携带无字典存储、编程和查询功能的电子计算器。 |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等通信器材关闭,连同所带物品一起放到考场指定位置集中管理。 通信器材和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不按规定存放的,无论是否开机或使用,一律按违规论处。 除统考外语科目使用试卷袋中的答题卡和答题纸外,其余科目均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一小时后方可交卷,其中外语开考2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得再提前交卷。 考试结束,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走。 |
3月15日 | 上午 (8:30- 11:30) | 业务课二笔试 | 综合楼301 |
3月15日 | 下午 (13:00开始) | 复试 (综合面试) | 综合楼二层 | | 1.分组名单将当天张贴在考场外公告栏; 2. 尚未复试的同学请在候考室(综合楼301)等候,无故请勿随意走动。考场指引员将根据各组情况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 离开侯考室请携带好随身物品。考试结束立即离开,不得返回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
3月16日 | 上午 (8:30- 11:30) | 外语科目笔试 | 综合楼301 | 考前2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自备蓝/黑水笔、2B铅笔、剪刀或小刀(拆启试卷封袋用)、固体胶棒、橡皮等; 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准考证对考试科目有特殊注明的,可携带无字典存储、编程和查询功能的电子计算器。 | 考生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等通信器材关闭,连同所带物品一起放到考场指定位置集中管理。 通信器材和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不按规定存放的,无论是否开机或使用,一律按违规论处。 除统考外语科目使用试卷袋中的答题卡和答题纸外,其余科目均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一小时后方可交卷,其中外语开考2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得再提前交卷。 考试结束,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走。 |
3月16日 | 下午 | 退宿离所 | 1、公寓楼一楼吧台房卡回收箱 2、酒店前台 | 房卡/钥匙 | 退宿离所时请确认随身物品已经携带齐全,返程注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