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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科院城市环境所2019年“科创计划”项目的通知
研究生部 | 2019-03-26 | 【 】【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本科教改的精神,发挥中国科学院优质科教资源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国创计划”)的精神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的通知》(简称“科创计划”)要求,现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大学发布城市环境研究所“科创计划”申报通知。

  一、资助形式

  “科创计划”以项目形式进行经费资助,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12个月,1年期项目资助经费约为1万元,具体额度以评审批复为准。获得资助的本科生,须在城市环境所有关老师的指导下开展6-12个月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申请对象

  申请者应为全国高等院校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化学化工、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大二、大三学生。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探索精神,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和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

  三、申请要求

  有意向的学生在与项目指导教师充分沟通后,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http://kjxt.ucas.ac.cn/index.php/zh/),选择科创计划进行注册,然后在网上进行项目填报,请注意随时保存信息。全部填报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经由学籍所在学校(或学院)签字盖章后,寄至城市环境研究生所研究生部。

  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综合楼1912办公室研究生部林老师收,361021,联系电话0592-6190967。请通过ems/顺丰邮寄,因其他快递公司不能直接送到研究所前台,选择其他快递公司造成的延误或不能收件的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学生需要获得学籍所在学校(或学院)的同意。

  (2)是否在本科院校设共同指导教师,根据城市环境所指导老师意见确定。

  (3)项目成员(包括申请人在内)不得超过3人,均须为二或三年级本科生。

  (4)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12个月,应在申请者本科毕业以前完成。

  (5)学生递交研究所的签字盖章后项目申请表需要与网上保存提交的申请表版本完全一致。

  (6)项目申请指南和系统使用说明在系统登录后可查询。

  2019年“科创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四、项目立项

  研究生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以及项目经费额度,并在系统中发布审批结果。立项审批后,学生将自动收到邮件通知,同时学生也可在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系统中查询到立项信息。

  五、项目实施与验收

  城市环境研究所为每个立项项目提供指导老师以及实践环境等支撑条件。学生完成项目后,需要在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科创计划内登录原报名账号提交8000字左右的项目总结,并打印自动生成纸质版总结材料,本人签字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报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签署意见后归档。

  附件:中科院城市环境所2019年科创计划项目一览表

  研究生部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