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简称科技处),是研究所科研、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学术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的办公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中科院和福建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研究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请研究所决策机构批准并组织实施;
2.制订研究所科研和保密等工作的管理规定,保障科技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出;
3.负责政府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论证、立项、实施、验收、奖励和经费安排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口科技人才项目、横向委托和合作等项目科研经费的统一管理;
4.负责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和科技奖申报的管理和服务,承担科技档案建档、科技成果纠纷协调等工作;
6.负责对外委托测试、加工等研究经费的开支审查;
7.负责科技外事(来访、出国考察、学术交流)的审批、报批等管理工作;
8.负责学会、协会的组织管理,组织或协助组织学术会议;负责科学传播工作;
9.负责科研设备资产管理工作,科研设备与耗材的采购、验收等;
10.负责科技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行政办公室定期进行研究所实验室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促进安全责任制落实;
11.负责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完善和改进研究所保密管理体系;
12.负责学术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等日常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卢新
联系电话:0592-619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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